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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代用词:
1.BIS: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2.EAR: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hr/>可以移步下方链接阅读,阅读体验更好
去年我就写了一篇关于MEU的常见问答,不过今年MEU规则改了不少,我也应该更新一下了。关于MEU规则,目前都以本文为准,如果后续BIS有更新的话,我再写写。
<hr/>MEU规则在EAR § 744.21中,EAR § 744主要是对特定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实施管制。老粉们应该都清楚,EAR除了对国家实施许可证要求外,对特定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也实施了许可证要求,这是要注意的地方。
<hr/>Part 1 一般禁止
除《商业控制清单》(CCL)规定的物项许可证外,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未获得许可证的前提下,我们不得进行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
- 如果在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时我们“知道”(knowledge)任何EAR § 744-supplement no. 2所列物项将全部或部分用于缅甸、柬埔寨、中国(PRC)或委内瑞拉的“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户”时。
- 如果在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时我们“知道”(knowledge)任何受EAR管制的物项将全部或部分用于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户”时。
<hr/>Part 2 许可证要求
当MEU清单的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的实体在交易中属于购买人【EAR § 748.5(c)Purchaser】、中间收货人【EAR § 748.5(d)Intermediate consignee】、最终收货人【EAR §748.5(e)Ultimate consignee】和最终使用人【EAR § 748.5(f)End-user】时,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EAR §744 supplement no. 2所列物项,需要许可证。
当根据EAR § 744.21被列入实体清单的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实体在交易中属于购买人【EAR § 748.5(c)Purchaser】、中间收货人【EAR § 748.5(d)Intermediate consignee】、最终收货人【EAR § 748.5(e)Ultimate consignee】和最终使用人【EAR § 748.5(f)End-user】时,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任何受EAR管制的物项,需要许可证。
问答(试着举一反三):
1.军事最终用途?
答:“军事最终用途”被限定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六国的物项使用。根据EAR §744.21(f)的规定,“军事最终用途”一共有三种情形。①将(某物项)融合进入《美国军需品名单》(USML, the U.S. Munitions List, 22 CFR 121 ITAR)所述的军用物项中;②将(某物项)融合进以“A018”结尾的ECCN,或属于600 series物项中;③任何支持或有助于对USML所述军用物项、以“A018”结尾的ECCN或属于600 series物项进行操作(operation)、安装(installation)、维护(maintance)、维修(repair)、大修(overhaul)、翻新(refurbishin)、开发(development)或生产(production)的物项。
2.如何理解“任何支持或有助于...的物项”?
答:“任何支持或有助于...的物项”与问答1中的前两种情况不同,前两种情况都是将物项融合进入特定军用物项中。而“任何支持或有助于...的物项”不仅包括“融合”,还意味着直接促进对USML所述军用物项、以“A018”结尾的ECCN或属于600 series物项进行操作(operation)、安装(installation)、维护(maintance)、维修(repair)、大修(overhaul)、翻新(refurbishin)、开发(development)或生产(production)。
3.军事最终用户
答:“军事最终用户”被限定在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六国的实体内。根据EAR §744.21(g)的规定,“军事最终用户”指指定国的:
- 国家武装部队(陆军、海军、海军、空军或海岸警卫队),以及国民警卫队(预备役部队)、国家警察和政府情报、侦察组织(不包括EAR §744.22(f)(2)中所列的组织)或者
- 其他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可以看出,“军事最终用户”有两类:
- 一类是传统的、我们所熟知的军事组织及其相关组织;
- 另一类是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也被称为“其他军事最终用户”
此外根据EAR §748.5(f)的规定,最终用户(包括MEUsers)是指在美国境外接收并最终使用出口或再出口物项的人。最终用户不是货运代理或中介人,必须是买方或最终收货人。
4.我该如何判断交易方是否属于“其他军事最终用户”?
答:“其他军事最终用户”指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同样被限定在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六国的实体内,包括这些国家政府机构(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以及开发(develop)、生产(produce)、维修(maintain)、使用(use)军事物项的国有企业(SOE, state- owned enterprise)和其他特定单位。SOE指是该国政府能够或者通过监察、融资、补贴或所有权(包括重要少数股权)在事实上对SOE的经营进行重大指导或控制的实体。
5.我该如何判断客户的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因而客户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呢?
答:判断客户的行动或职能是否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后才能确定。如果尽职调查的结论是该客户的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军事最终用途】的规定,即使该物项的最终用途为民用,该客户仍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如果我们在尽职调查后得出该客户只(exclusively)从事民用活动,那该客户就不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判断一个人或实体是否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必须基于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来判断。从事的活动要“过往+即将”结合判断,但更注重客户过往所从事的活动。即使客户此次采购物项属于纯民用,但如果客户过往从事过支持军事最终用途的活动,仍存在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的高风险。
6.是不是只有在我知道“军事最终用户”意图将指定物项用于“军事最终用途”时才会触发许可证要求?
答:不是,如果客户已经是“军事最终用户”了,只要向他出口指定物项,就会触发许可证要求,即使他采购该物项从事纯民用活动。
7.我的客户包括指定国国防部或军事机构下属机构的行政办公室、组织部门和财务办公室,我的交易会受影响吗?
答:要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后才能确定,评估依据如它们是否属于国家武装部队的组成部分【传统军事最终用户】,或者他们是否发展、生产、维护或使用军事物项【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军事最终用途的其他军事最终用户】。此外,许可证的触发对交易所涉及的物项有要求。例如对缅甸、柬埔寨、中国(PRC)或委内瑞拉的军事最终用户而言,指定物项为EAR § 744-supplement no. 2所列物项;对于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军事最终用户而言,指定物项为任何受EAR管制的物项。请牢记,一旦最终用户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即使指定物项的最终用途为民用,同样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8.我们为指定国国防部附属医院提供服务,现在这些机构是否会被视为“军事最终用户”,我们在提供服务时需要获得许可证吗?
答:是否会被视为“军事最终用户”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尽职调查、综合多方因素判断该附属医院是否满足EAR §744.21(g)【军事最终用户】的定义,例如属于国国家武装部队(national armed services)的一部分。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该附属医院与国家武装部队的实际关系,该附属医院的患者群体(如果只服务于军人,不对社会公众开放,那么有极大概率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该附属医院是否属于一个开发、生产、维护或使用军事物项的实体。此外,许可证的触发对交易所涉及的物项有要求。请牢记,一旦最终用户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即使指定物项的最终用途为民用,同样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9.在MEU规则出台之前,我曾向问题8中的实体出口了EAR 99物项,根据当时的规定我可以无许可证(NLR,No License Required)出口,现在我需要为该物项提供售后服务——将该EAR 99物项中的一个部件进行替换,但该部件被归类在ECCN 4A994下,我需要申请许可证来替换该部件吗?
答:第一步应判断该最终用户是否属于“军事最终用户”。第二步,判断物项是否属于指定管制物项。ECCN 4A994受EAR管制,同时也在EAR § 744 Supplement No. 2,所以该替换部属于指定管制物项。
如果最终用户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单独出口该物项物项,将会触发MEU许可证要求。当该物项被融合进EAR 99物项中或与与EAR 99物项一同出口(即最终出口的物项是EAR 99物项)时,如果最终目的地是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将触发MEU许可证要求;如果最终目的地是缅甸、柬埔寨、中国(PRC)或委内瑞拉,不会触发MEU许可证要求。
10.我的客户包括一所航空航天类的大学,该大学向公众提供教育,同时也接受指定国军方赞助,该大学会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吗?
答: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进行尽职调查、综合多方因素进行评估来判断该大学是否属于“军事最终用户”,例如军方赞助占总经费的比例,军方赞助的用途、该大学接收物项的最终用途与军方赞助的用途是否相关。
11.我的客户是一所大学,我向该大学的某研究所提供指定的管制物项用于民用研究用途,我同事知道该大学的其他研究所有军方研究项目(或与军方合作),BIS会因此认定我知晓我所提供物项的研究所或个人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吗?
答:这取决于我们所确定的、此次交易所涉及的具体最终用户的所有事实。回到EAR §772.1对“知晓(knowledge)”的定义。Knowledge:知晓某一情况,在法条中表现形式有多种,如知道(know)、有理由知道(reason to know)、有理由相信(reason to believe),不仅包括对该情况存在或会实质性发生的肯定性认识,还包括对其存在或未来将发生的高概率性认识。这种意识既可以从一个人有意识地无视其已知事实的证据中推断出来的,也可以从一个人故意回避事实的行为中推断出来的。对特定部门或个人研究情况的“知晓”也是相关的事实。所以,在进行评估时,必须将我们知晓该大学的其他研究所有军方研究项目(或与军方合作)这一事实纳入考虑,如果接收物项的研究所与那些军方项目研究所有业务往来,我们可以预料到该物项有较大可能会流入军方项目研究所,此时将构成“知晓”。请牢记,一旦最终用户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即使指定物项的最终用途为民用,同样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12.我的客户是所列国的一个系统集成商,我知道他的集成系统使用大众市场产品(mass-market products),还知道他的集成系统客户包括包括军事最终用户(提供空军数据中心),该系统集成商会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
答:通常而言,为制造产品而使用大众市场产品(mass-market products),并将该产品在一般市场(general market)中销售,即使该一般市场中存在“军事最终用户”,在该制造商不属于问答3(其他军事最终用户)所述的情况下,不会导致该制造商(本问题中即系统集成商)成为“军事最终用户”。但是,如果我们知道该系统集成商获得该受EAR §744.21管制的物项是为了从事支持或促进操作、安装、维护、维修、大修、翻新、开发或生产军事物项的活动(即军事最终用途),则该系统集成商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军事最终用户”,将触发许可证要求。此外,如果我们知晓该系统集成商意图再出口或转让(在国内)我们的产品用于“军事最终用途”,也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13.我知道我的客户(最终用户)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参与了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活动,但我不清楚我的客户自己是否也参与制造“军事最终用途”的物项,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被BIS认定知晓我的客户是“军事最终用户”吗?
答:根据EAR §744.21(g)的定义,任何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的个人或实体都将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该客户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已经参与了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活动,将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但该客户是否会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后确定,例如核查该客户是否与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军事最终用途”活动有关联。
如果尽职调查结果显示该客户参与了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军事最终用途”活动,该客户可能会被BIS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在这种情况下将被BIS认定为具备“知晓”能力。
所以,真的建议做好风险隔离,避免“一家人整整齐齐”。
14.对于问答13中的客户,BIS在认定“知晓”方面有评测标准吗?我需要“知晓”到哪一个程度(例如该客户从事军事最终用途活动的次数)才能构成BIS心中的“知晓该客户是军事最终用户”?
答:没有具体评测标准,最终用户的活动决定了他是否属于“军事最终用户”。只要该客户参与了EAR §744.21(f)所定义的“军事最终用途”活动,就会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向他提供指定的管制的物项就会触发许可证要求,即使该物项最终用途为民用也不例外。
15.我将归类在ECCN 5A992下的物项出口(出售)给分销商,该分销商的客户包括军事最终用户和非军事最终用户,并为他们提供大众市场产品(mass-market products),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和其他标准电子设备。此外,被归类在ECCN 5A994下的物项无需定制就能直接用于军事最终用途,并且分销商知道军事最终用户可能使用此类笔记本电脑或电话来指挥部队或控制军事物项。在此种情况下我会被BIS认定为“知晓”该分销商是“军事最终用户”吗?
答:不会。归类在ECCN 5A992下的物项受EAR管制,且属于EAR §744 Supplement No. 2所列ECCN,属于指定的受管制物项。根据EAR §748.5(f)【最终用户】的规定,最终用户是指在美国境外接收并最终使用出口或再出口物项的人。最终用户不是货运代理或中介人,必须是买方或最终收货人。但是,如果我们知道分销商意图(intend)将我们的产品再出口或转让(在国内)用于“军事最终用途”,该分销商的行为构成了了支持“军事最终用途“,可能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此时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16.我的客户是指定国的一个系统集成商,我知道他将大众市场产(mass-market product)用于多个系统,其中包括军事最终用户的数据中心,该系统集成商会被认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吗?
答:通常而言,使用大众市场产品制造的产品,并将该产品在一般市场(general market)中销售,即使该一般市场中存在“军事最终用户”,在该制造商不属于“其他军事最终用户“所述的情况下,不会导致该制造商(本问题中即系统集成商)成为“军事最终用户”。但是,如果我们知道该系统集成商获得该指定的受管制的物项是为了从事支持或促进操作、安装、维护、维修、大修、翻新、开发或生产军事物项的活动(即军事最终用途),则该系统集成商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军事最终用户”,将触发许可证要求。此外,如果我们知晓该系统集成商意图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我们的产品用于“军事最终用途”,也将触发许可证要求。
17.我的客户包括一些省(自治区)、市(州)、县、地区等地方警察,我看到BIS在EAR § 744.21中使用的是“National Police(国家警察)”一词,这些地方警察是否不属于军事最终用户?
答: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警察(National Police)由所有具有国内管辖权(national jurisdiction)和行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实体组成,可包括内部安全部队(internal security force)和国民警卫部队(national guard units),这因国而异。但可以通过从命令、控制和权力角度对特定实体进行分析来确定。出口商应意识到,国家警察权力可以从国家部委层级延伸到所有下属机构/局,例如权力下放、受指派执行任务。
18.我该如何评估潜在客户?
答:BIS为我们提供了KYC(know your customer)尽职调查指南。例如识别警示红旗(Red Flags):
- 客户或采购代理商不愿透露商品的最终用途,例如客户不愿提供关于最终用途的声明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此时应考虑产品是否涉及受限用途或存在扩散风险;
- 一项交易是否可能涉及核、化学和生物武器、或导弹运载系统及相关的最终用途;
- 所订购产品的性能与客户的业务范围不符,例如,一家小超市购买精密的激光仪器;
- 所订购的产品与该产品目的国的技术水平不相符。例如,一个没有电子工业的国家购买半导体制造设备。
- 客户没有该产品用途的业务背景或很少从事此类业务;
- 客户提议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采购在销售中通常需要融资才能购买的昂贵产品;
- 客户不熟悉产品的性能特征,但仍然执意购买该产品;
- 客户拒绝例行的安装、培训或维护服务;
- 客户对送货日期含糊不清或者是计划送货到偏远的目的地;
- 客户将货运代理公司作为最终目的地;
- 客户指定了异常的货运路线;
- 客户对产品的包装要求与规定的装运方式或目的地不一致;
- 当客户被询问时,其对所购产品是否国内使用、出口或者再出口含糊其辞或者表述不清;
- 客户所订购的产品数量明显超出合理使用数量;
- 客户表明或与拟出口事项有关的事实表明,ECCN 9x515或ECCN 600 series物项可能会被再出口到所列国的目的地。
更多指引可请求BIS指导或咨询。
<hr/>Part 3 许可例外
可以用GOV许可例外,但我们很难用上。
<hr/>Part 4 许可证审查政策
向缅甸、柬埔寨、中国(PRC)或委内瑞拉的指定实体出口、再出口或转移(国内)指定的管制物项,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
向俄罗斯、白俄罗斯的指定实体出口、再出口或转移(国内)受EAR管制的物项,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拒绝(denial)。但EAR 99的食品与药品将进行个案审查(case by case),除非实体清单的许可证审查政策栏另有规定。
如果最终用途可能涉及某些扩散活动,则根据EAR § 742.2(b)(4)、EAR § 742.3(b)(4)和EAR § 742.5(b)(4)中规定的化学和生物武器、核不扩散或导弹技术审查政策进行审查。
对于因任何管制原因需要许可证的物项,如果用于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户”,也应遵守本EAR § 744.21(e)(1)所述的审查政策。即不看CCL里管制原因的许可证审查政策了,一律从严按EAR § 744.21(e)(1)所述的审查政策来。
问答:1.都是推定拒绝了,我还有必要为一个可能被认为是“军事最终用户”的客户申请许可证吗?答:虽然许可审查政策是推定拒绝,但当许可证申请材料能证明该物项完全为民用最终用途,且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利益时,可以推翻该拒绝推定。例如供应链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可溯性等。审查机构将考虑这些信息,以确定这些因素是否足以推翻拒绝推定。
<hr/>Part 4 BIS追加禁令通知如果BIS认为由于某些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户”的存在,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某一物项会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an unacceptable risk)时,BIS会通过在《联邦纪事》(the 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EAR修正案或通过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单独通知的方式单独告知我们将对特定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活动实施许可证要求。 单独通知只会由Deputy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xport Administration发出或在其指示下发出,如果以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则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并由出口管理局副局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出口商不能以没有收到BIS通知为由作为其不遵守本节(a)款许可证要求的理由。
<hr/>Part 5 MEU清单与实体清单
MEU清单在EAR § 744-supplement no. 7,列出了缅甸、柬埔寨、中国(PRC)、委内瑞拉、白俄罗斯或俄罗斯的军事最终用户。俄乌战争爆发后,美国对俄罗斯、白俄罗斯施加了更严厉的出口管制,MEU清单中的白俄罗斯、俄罗斯实体的同样被加进了实体清单中,带脚注3标识。其许可证要求、审查政策、许可例外仍按EAR § 744.21的规定。
注意,MEU清单并非是一个“详尽式”清单,即使某一实体未列入MEU清单中,只要符合“军事最终用户”的定义,同样受MEU许可证要求管制。这增加了我们的合规负担,请予以重视。
<hr/>文章若有不正确或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来,我都虚心接受,谢谢大家,也欢迎大家识别下面的二维码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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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引用:
1.EAR § 744.21 Restrictions on certain &#39;military end use&#39; or &#39;military end user&#39; in Belarus, Burma, Cambodia, the People&#39;s Republic of China, the Russian Federation, or Venezuela.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15/subtitle-B/chapter-VII/subchapter-C/part-744/section-744.21.
2.Expansion of Export, Reexport, and Transfer (in-Country) Controls for Military End Use or Military End Users in Burma, Cambodia, China, Russia and Venezuela. Final Rule. (85 FR 23459) (April 28, 2020) Updated December 10, 2021.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documents/pdfs/2566-2021-meu-faq/file
3.封面图片. Photo by Antony Sklivagkos on Unsp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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